2017年10月31日 星期二

愛究竟是什麼《佛洛姆「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e)》簡介與讀後感

佛洛姆「愛的藝術」(The Art of Love)簡介與讀後感



為什麼會讀這一本書呢,筆者因為並非此領域的學生,所以對心理學的知識可以算一竅不通,而看到有人推薦這一本書可以當作另類心理學入門的書籍。20世紀偉大的心理學家佛洛姆為本書之作者。這本書讓我覺得對初學者我來說還算可以了解。以下我就簡單介紹一下這本書對於愛的闡述吧。

是否真的有一見鍾情

一般人認為愛的問題,是如何讓自己變得更有吸引力,如何變得令人喜愛。為何大家會這樣想呢,一部分原因是我們現在社會都奠基於互惠交易的框架下,無論男女想的是如何讓自己更好,但此處的更好只是表面上,就好比想成為包裝漂亮的商品。如果發現對方是我在這個交易市場上,可以交換到的最佳貨品時,便墜入情網。

一般人往往將上述墜入情網的感覺認為自己「屹立」於愛情當中。其實不然。

突然墜入情網我們可以將這狀況稱為一見鍾情,相信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驗,有些人或許覺得是花癡,但是這種感覺或多或少存在在我們的生活經驗當中。

如果因為一見鍾情,雙方突然間從陌生人變成看似相愛的兩人,他們覺得他們之間的隔離之牆突然倒下了,這樣突如其來的親密關係與合而為一是令人興奮的。

對平時與人隔離,一項孤立,沒有愛情的人而言此刻是美妙奇異的,如果這種情況是藉由性所吸引,則更加助長了他的奇異性。

但是越來越親密而奇異性不會隨之越來越高,反而會隨時間經過而降低。而後導致兩人分開繼續尋找下一段的「一見鍾情」,又認為這一次不一樣,認為這次遇到的是我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但是其實他只是落入了「一見鍾情」的循環中罷了。

這樣的人,將當初一見鍾情的瘋狂認作是愛情強度的證明,但是越瘋狂只是證明他們原先的越孤獨而已。

愛的理論

佛洛姆認為,愛就像一門藝術一樣,在成為大師之前,對基本的關念一定要先搞清楚,以下便簡單介紹佛洛姆所認為愛的理論。

相信大家都覺得自己有愛過,但是我們的那種感覺真的是「愛」嗎?本書作者認為,愛是孤獨的人為了化解孤獨而從事的行為,也是在現實社會中,讓人可以獲得更加幸福的最高藝術。

這句話大家可能覺得很空泛,但是到底愛要怎麼解釋呢。

人與人之間從脫離母親開始,便感受到隔離,好像人與人之間都隔個一層牆壁似的,而這樣的隔離,又沒有以愛來結合,就是造成我們一般人羞怯的根源,也是罪惡以及焦慮的發生地。

為了達到脫離隔離的狀態,想要達成與其他人達成「合一」(作者用合一來表示人與人之間沒有隔離,同時也就沒有負面的情況)。現代的工作與制式的聲色娛樂,讓人可以忘卻一部分合一的需要,但這終究不是真正的合一。

合一有幾種方式:

  • 狂歡迷亂:狂歡迷亂的特點有三,激烈,佔據人的身心全部,合一的時間短暫
  • 風俗秩序:以風俗秩序達成團體的一致,獨裁社會可能藉由威脅恐怖;民主社會可能藉由暗示與宣傳達成一致。其實一般人都不覺得我們有一致化的需要,但其實有,我們往往覺得我們有個性上的不同。但其實這樣的不同僅僅建立在枝微末節上,或是認為大多數人的觀念正好和自己相同而已,而自己則未察覺。
  • 以愛真正的結合:此為作者所述真的結合之方式。


成熟的愛為在保存自己的完整性、個人性的條件下與他人結合,愛亦是人生命中主動積極的力量。佛洛姆用一句耐人尋味的話闡述愛,「愛是兩個人變成一個,但又依舊是兩個

所有的忌妒,野心,貪婪都只是激情,而真正的愛則是行為。愛是主動的行為而非被動,愛是屹立的而非突然墜入。

真正的愛是給予,但是給予很多人認為是放棄,其實不然,給予並非犧牲,我們可以在給予中體驗到自己的豐饒,能力,充盈的生命力,再給予的過程中自己就感到喜悅。
                         
我覺得以下是這本書對於愛最讓我有共鳴的部分:

  • 愛是將生命完全的給予,不論是喜悅,興趣,關懷,了解,知識,幽默,憂愁的一切給予。
  • 再給予中,以豐富自己生命的方式給予,此時,也豐富了他人的生命。
  • 並非為了接受而給予,給予本身就是極大的喜悅。
  • 同時,再給予中自然而然地將某些事物帶進他人的生命。而帶入他人生命的事物有可能反射回來到自己身上。
  • 而真正的給予,自然而然的定會接受到反射回來的事物。
  • 這樣一來一往,給予者使他人亦成為給予者。
  • 兩人共享有他們帶入生命中事務所帶來之喜悅。


如果希望能影響他人,必須是能鼓勵他人,激勵他人前進的人。

「在愛你之時我愛一切人,我愛全世界,也愛我自己。」

  • 成熟的愛是:我愛妳所以我被愛,這樣的愛是建立在因我愛你所以我需要你。
  • 不成熟的愛:因為我需要你所以我愛你。

 愛的四因素

佛洛姆認為,愛包含四項基本因素,照顧,責任,尊重,了解。

照顧:
照顧是關懷接受者之生命成長,我們所愛的東西我們會為之付出勞力。
責任:
責任乃是對對方心理上之需要表示回應。
尊重:
若缺乏尊重,責任的使命感可能變成佔有及控制。
具有尊重的關懷,是依照他本來的樣子去成長。真正的愛是希望所愛的人照他本來的樣子成長與發展,並非要對方合自己的意思或符合我需要的用途(愛一個人想要與他合一應該是照他所是的樣子與他合一)
了解:
需本質上的了解,以他人處境了解他人。

佛洛依德認為,性慾是身體上的化學原理在肉體上所產生之緊張,性慾就是要移除此種痛苦緊張。就像皮膚上搔癢難耐的感覺,想要除之而後快。

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愛
他認為因為源自於生理上的不同
母親對孩子的愛是無條件的愛,孩子被愛就因為他是她孩子,不因為其他。
父親對孩子的愛,因為社會上的習慣,父親會因為事業或繼承等等因素,挑選最喜歡的孩子而愛他,父親是秩序,旅行,格律,冒現的表現,而他的愛也因此有條件。

兄弟愛乃指對於全部人類的愛,此愛可以達成人類的合一。

自愛,自己既然為人,愛自己與愛他人應該無區別。自愛不同於自私,因為她只愛自己,並不會因為給予而快樂。

對神的愛
人們對神的愛有些是基於對母親的感覺而來,有些是基於父愛,而有些則認為神即是「無」。這樣的愛人們永遠不會知道上帝是什麼,他只知道上帝是一切的至善。

真正有宗教文化之人,將神視做父親,援助者並遵循其規則。但是現在很多人則是在需要神時,將其視為援助者,但是在不需要的時候則將其拋在一旁。我覺得在台灣應該有很多人是這樣子,平常自顧自地過著生活,一旦遇到困難時就將問題丟給神明,而問題一但解決,好像什麼事丟沒發生過一樣。

現代人對於神,已經是將信仰作為一種心理上的設計,藉由神的信仰,來達到更大的資本主義競爭。

社會對愛的誤解與澄清

目前的社會,婚姻乃大多數人認為的常態,也被認為是脫離孤獨的一中方法。我們藉由婚姻組成「兩人連隊」,藉由這樣的連隊尋求庇護,這是我們為了免於孤獨的自私,但是這樣的自私常常被誤解為愛情與知心。

同時我們不應該視愛情為性滿足的結果,而性滿足乃是愛情的結果為是。這樣的觀念與佛洛伊德相左,佛洛依德認為,愛是性吸引的結果,愛與性滿足是同一件事情。這是唯物論的說法,此理論認為一切心理現象皆可以由生理現象所尋找到。同時也認為不受壓抑的慾望滿足是心理的幸福。

H.S.蘇利文則將兩人婚姻解釋為,愛的本質乃是分工合作,合作的結果讓他們得以在社會中享受此結果所帶來的優越感。他將性與愛做嚴格的區分。

但是蘇利文的見解在佛洛姆的思想當中仍屬於2人份自私的愛。

很多人認為兩人間相處不應該有衝突,佛洛姆認為衝突是必然的,但是如果在膚淺且瑣細的是向上衝突根本不意味著衝突,衝突應該是在最核心的觀念價值中的討論,膚淺的衝突只是為了遮蔽與躲藏真正的問題罷了。

真正的衝突乃是澄清問題,在此過程中導致情的淨化,淨化中兩人的提升帶有更多的知識以及力量

愛的藝術之實踐

佛洛姆認為愛既然為藝術,養成藝術的方法有格律,專注,耐心等要素。專注為充分活在當下。
實踐格律不可以當此為外界所給予的束縛,而應該視此為自我意識的展現。要漸漸習慣,直到若有一日不為之則若有所失。

「實踐格律不應是痛苦,而應該是適意愉快」只是在一開始時,一定會有需要被克服的抗拒力。

能夠孤獨乃是能夠愛的表現,互相戀愛之人必須實踐專注,學習相互親近,不可以常見的方式做心靈潛逃。而專注的前提要件則是要對自己敏感,在專注時使人更為清醒,雖然事後一定會有生理上的些許疲勞,不過整體上來說利遠大於弊

客觀觀察事物乃是相處基本的能力,客觀乃是以人和物本來的樣子來看他們。將客觀的圖像和「自己的願望與懼怕所形成的圖像分開」。但是現在人與人之間的相處乃至國與國之間的相處,好像客觀是例外,而或輕或重的自我陶醉式扭曲反而為正常。

學習愛之時,必須時時保持客觀,當在不客觀時也可以敏感的察覺到。努力把「我對他的所想像中的圖形」與「它本身的樣子」加以區分。

信心則是以自己的觀察為主,輔以建設性的思考。而非以大部分人之意見為意見。

對某人有信心,並非他意見不變,而是指其基本動機不改變,而對自己有信心,就不會依賴他人之褒貶。具有信心需要有感於冒險之勇氣,要有接受痛苦或失望之心理準備,若堅持生活的第一要務是穩定,則不能為其具有信心。

愛與被愛皆需勇氣,有勇氣判斷何者是我最為關心之物,然後堅定地衝越」。

有時我們會以為我所懼怕的是不被愛,但是其實很有可能懼怕的卻是實踐愛。愛是將自己委身,沒有擔保,完全的給予,在此給予中,希望我們的愛能在所愛者心中產生愛

現今社會中,資本主義的原則與愛的原則不能並存,但是從現代社會具體來看卻不可一概而論。很多職業可以同時實踐愛且不需停止其經濟行為。

對一般人來說,隔離乃是肉體間的隔離,而肉體的合一,一般人往往覺得這就是克服隔閡。

情愛的排他性是完全強烈地與另一個人融合—只能把生命的一切全部委身給同一個人。但情愛亦非除所愛者外一切隔離。

最後,愛是從自己生命本質抒發,並從對方的生命本質體驗他/她,愛某個人不僅是強烈的感情,而是一項決心,判斷與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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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這一書前,談過一些戀愛,關於愛,在之前也閱讀過一些書,有些是教我怎麼追女朋友的,有些是交相處關係的,但是這一本則是告訴我什麼是愛,並且針對愛的本質提出架構。

原本以為這是一本有關愛情的書,但是看完之後,發現我說對了一半而已,這本書一部分講愛情,但僅止於一部分,更多的是藉由愛來與生活做連結,所有活動,皆可以由愛作為出發點,而看完,我對於愛,不敢說已經精通,至少相比與以前,對於愛是什麼,已經有些許的架構與觀念。

我在未來遇到人與人相處,與父母相處,以及另一半相處,如果透過成熟的愛,相信不管在心理上或是心情上都可以更加澄澈堅定的心情經營。

這本書推薦給所有需要愛,等待愛或是想知道什麼是愛的人。而這一篇也讓我在遇到一些事情時,可以回頭看一下「愛」究竟為何物。

本書博客來連結

2017年10月25日 星期三

同性戀在看病前有義務先告知醫生?

同性戀在看病前有義務先告知醫生?

英國的國民健康服務局(NHS)最近頒布了一項新規定,規定醫生在問診前,如果患者的年齡超過16歲以上,就必須要先知悉患者的性向。
看診時醫師問什麼屬於醫療自由,可以被直接干預嗎?

國民健康服務局表示,沒有任何人可以強迫你說出自己的性向,但是該項紀錄也必須確保所有人不被該紀錄歧視對待。

此規定對於醫師,護理師以及管理國民健康的行政機關有拘束力。NHS的發言人表示,不會有任何人因為這項措施的執行而權益受損。

發言人又指出,所有醫療健康相關單位以及地方行政機關在執行成人健康業務時,都必須遵守平等條例(Equality Act)以確保所有人都不會被不平等對待。

她說道:這些收集的資訊將可以幫助國民健康局在性別平等立法方面,藉由分析整理不同種族,性別,性向的詳細資訊,對未來的立法方向有幫助。

侵略且冒犯

國民健康局建議醫師以及醫療專家,在每一次詢問病人時,都先詢問病人的性向(sex orientation)。以前這樣的資料是不曾在問診時被收集。

但家庭醫師協會(Family Doctor Association)指出,該規定對病患具有侵略性且有冒犯病人的疑慮。

該協會的主席彼得博士(Dr Peter)接受BBC的專訪,他認為尤其對於年長的病患,他們的性向並不會對於他們的病情與照顧而有很大的差距。

如果家庭醫師(GP)認為詢問病患的性向與病患所受到的臨床病情相關時,才會傾向於主動詢問。

例如如果該診所為性相關保健珍所,詢問性向就應該被視為有關連,如果是治療疣的診所,詢問性向意義就不大。

他同時說到,就現實面考量,每位病患受家庭醫師看診的時間極為有限,不應該將寶貴的時間浪費在性向議題上。而且不多醫療上的症狀與性向有關。

法源依據

國民健康局提到這樣的資訊之收集已行之有年,這項新規定只是將收集制度化而已,並且期待在20194月前,達成全國性的收集率。

在此指導下,醫護人員被要求詢問病患:「下列選項中,哪一像是你認為最符合你的情形?選項有:
  • 異性戀(heterosexual)
  • 男同性戀,
  • 女同性戀(lesbian)
  • 雙性戀以及其他性傾向,
  • 不確定(not sure)
  • 不想說(not stated)或是
  • 不知道(not known)。」


國家衛生局指出,男女同性戀以及雙性戀者(LGB)在醫療平等上常常被不公平的對待,導致常常有健康疾病或是成為自殺以及自我傷害的高危險群。

而政府當局基於此原因以及平等法第2010條規定(Equality Act 2010),有義務關心這一群LGB的人民。

該規定說明:收集性向相關資訊可以使政府當局以及醫療機構對於LGB成員有更佳的了解,可以有更好的應對措施以及改善對LGB患者的一般醫療服務。

最重要的一步

曼徹斯特的LGBT基金會執行長保羅馬丁(Paul Martin),他同時也工作於國民健康局,性向監測計畫為他與同事所共同建構,他認為對此新規定他非常引以為傲。

他疾呼:如果我們不統計,我們社會就不可能開始統計。

性向監測規定的施行是對於LGB不平等待遇的一項重大進展,尤其是在該族群面對身體以及社會照顧時。

但是,該基金會的專家也承認,有一些人在被問到性向相關問題時,一定會感到不舒服。

同時,在公共接待場所大聲詢問病患的性向是不恰當的。如果一位病患不想要回答他的性向。「不想說」就會成為這個問題的答案。

該規定又提到,如果該病患無法清楚說明其性向之時,同時他又需要特別得心理照顧,我們在紀錄上便會註記「不清楚」。

前保守黨的教育秘書妮可摩根(Nicky Morgan)說道:此規定看似立意良善(what looks good on paper)……但是將這個規定適用於現實世界時,實行上就顯得具有侵略性。


他受ITV電視台訪問時也指出,這樣的規定是不是適用於所有看病的情況,這樣的問法是否適當,仍然是值得探討的問題。但是他也相信一般大眾對於被問到此問題時,第一個反應應該是。「他知道這個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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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在台灣目前這樣的措施還沒有實行,甚至至少在筆者的生活圈並沒有被討論。但是可以預見的是,如果此政策確實被實施在現行的健保醫療中, 一定會有大量的反彈聲浪。

不關從立法上來說,這並不是一個很多人都想要關心的議題。另外,從政策上來看,推行此政策並不會帶給執政當局有良好的民意回饋,甚至會有「政府都不做正事」的疑慮。以上看來,台灣目前實行此規範的機率不高。同時,很多國外的制度也不一定適合我們的風俗民情。

另外,即便該規定通過,執行上會有一定的困難,醫師真的會如實執行詢問病人的性向嗎,在大大小小的醫院中,不一定所有醫師皆認同此規定,該規定不遵守會有罰則嗎,這也是需要考量的議題。

筆者認為,這樣的調查或許有醫學臨床研究的價值,但是是否會犧牲病患的權益或是尊嚴,孰輕孰重下應該為更妥適的考量。




本文翻譯自BBC NEWS
http://www.bbc.com/news/health-41625402

2017年10月22日 星期日

《春夏秋冬又一春》——是否人生如四季,周而復始?

《春夏秋冬又一春》——是否人生如四季,周而復始?

筆者其實在這之前不會主動看電影,但是在最近因為心裡有些感觸,這一部片或許可以給我一些感觸或啟發,在這一周我就找了一段時間將這一部看完。這是一部2003年拍攝的電影,以下是筆者的觀後感。本片以是春夏秋冬春五景作為本片的主題。
筆者認為「門」在本片中是另一個要傳達給我們的訊息



是一個描述小孩子在童年時對生物的戲弄,有時小孩的快樂可能是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上。先不論是否這樣是對與錯,相信很多觀眾看到有關青蛙,魚,蛇在被主角欺負都會覺得不捨。但是反觀我,仍然在吃肉,這樣不也是對於生物的一種不尊重與欺負嗎。

兒童時期對生命的不尊重,將快樂建立在其他生命的痛苦上

另一幕為,老和尚在本片中為智慧的象徵,他並不用打罵教育小和尚,而是讓小和尚用身體,自己去體會他所施加在動物身上的苦痛。在教育上,這樣的教育可以讓受教者有切身體會,但是在這之前,是否可以先用溝通與教育的方式取代,在無效後再用更激烈的手段是不是較恰當,或是睿智老和尚知道說的無用,才逕用這樣的方式。這是我在思考的另一個問題。


當有一位年紀相仿的女性來到了生活環境,原本清淨的身心,也因為有了心理與身體的撩撥,漸漸的按捺不住心中的情慾,在山中,或許他們可以相處融洽,但是下山後,不管是空間或是環境都有所轉變,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以及時間的經過也會改變一個人,曾經認為的確信或許在現在來看只是可以莞爾一笑鬧劇。
當未經世事的小和尚長大後,第一次接觸到女體的誘惑衝擊

但是換另一方面來說,我覺得當初如果小和尚沒有下山,在他心中會留下一到遺憾,他會想著,如果當初我毅然決定下山,會不會結局不同,所以筆者認為如果我在那時候做決定,應該也會選擇下山吧。不過現實的考量,例如經濟或如何融入社會等,又是另外一個因素了。

另外筆者不太了解的就是究竟為何小和尚下山時要帶走大殿中的佛像。


小和尚下山之後,因為老婆外遇而殺了妻子,逃回山中。一度想要自殺,老和尚用當頭棒喝的方式,讓主角回到冷靜。後來檢警追緝至此,也靜靜等待老和尚的教育才把主角逮捕歸案。

我覺得這是一個主角在不知道怎麼處理自己的情緒後,想要找到心靈的救贖,而他也認為,他的問題似乎可以在老和尚這邊找到答案。他在被警方帶走時,真的有找到答案了嗎,我覺得至少他開始思考人生的意義了,畢竟從年輕到現在也經歷過取多事,出社會也看過不同的事物。
有時候善與惡心中雖然清楚,但是慾望之火可能會使理性斷線
此為小和尚在年輕女孩熟睡時非禮

其中有兩幕讓我覺得疑問的是,在他被警方帶走時,船有一陣子的不會動,是不是老和尚從中要給主角傳達什麼觀念,而整個寺院本身是不是也可以移動。筆者在這邊也感到疑惑。

在秋天這一幕,也不清楚為何等到主角走了之後老和尚要選擇結束自己的性命,葬身水與火中。


主要就是主角有從世俗中回到山中寺院,開始了自己的修行之途。後來有一位帶嬰兒來寺院的母親,想要將嬰兒留在寺院中自己跑走,不幸的失足墜湖而死。主角就像以前老和尚將他養育一般,帶者小孩成長。而主小持續自己的思考與修行之途。

又一春

畫面帶到嬰兒長到成孩童,似乎重演的主角小時候欺負動物的行為,我覺得這是本片傳達出一個輪迴的概念,生命似乎就是這樣生生不息,充滿開心,慾望,後悔,救贖反省,重生又將再來一回。

總結

筆者現在看這一部片子的感觸是,不管是主角或是老和尚。我覺得人或許可以堅持下去,但是堅持下去可以要求自己,如果其他人沒有辦法和自己堅持,也不用強求。做事情不要給自己留下遺憾,如果已經做了該做的,已經問心無愧,就別強求,若還有機會,把握可以把握的;剩下的,祝福或許是最好的選擇,。

老和尚可能覺得他的任務已經結束了,或是他已經把這一個人生中該做的事情都完成了然於心,所以覺得已經沒有遺憾可以走了,但是我覺得如果我是老和尚,如果繼續活下去,這樣的生命是不是可以幫助更多人呢。老和尚可能看到主角也看到年輕的自己吧。
此刻畫面中的主角因為心有雜念,已經顧不得從「門」進出了

其中本片也用「門」來表達一種概念,似乎是想傳達從門走出或走入是坦蕩蕩的正途,而若不是從門走入則有可能是心念已經產生了偏差歪斜,就像夏天一樣,主角沒有從門出入,都是因為心裡已經有控制不住的慾望下偏離了「門」。本片一直以門為主題在傳達心中的感受,有時候是礙於理法規範,風俗法律不得不走門,有時是認為坦然於胸走門又何妨;有時因為門不可走,但是因為慾望或其他因素不得不偏離正軌。



這是現在我看這一部片的感受,可能再過5年或10年我有機會再看一次,可能又有不同感受了吧。

2017年10月19日 星期四

小孩在學校不能吃什麼?

小孩在學校不能吃什麼?

英格蘭布拉德福德的一所學校裡面頒布了一項新規定,禁止「不健康」的食物,例如香腸捲等,出現在學生的午餐餐盒裡,這項政策因起了家長的激烈討論。


堅果應該算是健康的元素之一,很多人早餐也選擇堅果水果加優葛


所以小孩究竟可以在學校吃什麼東西,不論是在午餐餐盒抑或是學校晚餐裡面。

午餐餐盒

英格蘭的教育部(Department for Education)說到,他們很明顯地並沒有官方的規定限制個別學校是否可以頒布規範限制家裡帶來學校的食物。

然而,有些學校則會執行嚴格的手段,限制午餐餐盒中所出現的食物類;有些則對餐盒採取自由(hands-off)的態度。

但是當話題一下子轉到學校提供的營養午餐,規範就稍顯嚴格。

紅蘿蔔棒OK,不要洋芋片

對於替小孩準備午餐的家長,兒童食物基金會(Children’s Food Trust)建議家長依照下列種類的食物作適當的搭配。


  • 偏硬(starchy)的食物例如麵包,義大利麵或是馬鈴薯。
  • 水果以及蔬菜,例如小黃瓜,芹菜或紅蘿蔔,搭配一些新鮮水果。
  • 肉類,魚,蛋以及豆類,例如雞柳條或是豆粥(bean dips)
  • 酪農產品,例如在三明治裡面加入起司或是優格等或是重優格(fromage frais)
  • 飲品,基金會認為水或牛奶是對兒童最好的飲料,如果想要給兒童帶果汁,以不超過150c.c.為原則。
香蕉容易食用又方便,不過缺點是容易壞,不能放久


同時,基金會提到,若食物裡面含過多的飽和脂肪,糖或是鹽類,例如洋芋片或是巧克力餅乾等,應該要盡量避免成為兒童的午餐。

到底洋芋片去哪裡了

在兒童的午餐建議裡面有綱領性的方針,但是在學校營養午餐的提供中,則有明確的規定。

英國新規定要求學校裡面的營養午餐必須一樣健康。這樣兒童才能擁有營養且均衡的飲食。

以下是學校營養午餐的提供菜單:

  • 高品質的肉類,雞肉,以及富含脂肪的魚(Oily fish)
  • 水果。
  • 蔬菜。
  • 麵包,其他麥片或是馬鈴薯。
  • 不准在同一周提供兩份以上的重油炸食物,這規定主要是針對炸薯條,奶油食物,或是果粉炸物(breaded food)

聽聽家長們怎麼說

教師協會會長海瑟蘭西(Heather Lacey),他是將垃圾食物禁令引進雪莉莊園小學(Shirley Manor Primary Academy)的教師,他說大部分的家長都支持此項禁令。

但是家長史帝芬福來兒,他小孩的香腸捲在學校被沒收,他表示很多家長對此項措施都表示抗議(up in arms),而有些家長也透過網路來表達他們的不滿。

米莉文希普(Milly Jo Winship)認為此項政策是荒謬的,他在臉書上表示,很多小孩是極度挑食,這樣小孩會感到挨餓。

伊莎貝霍懷兒(Isabel Howell)說,這項禁令不會限制到他,他仍然會持續地在他女兒的午餐盒中備有香腸捲。他同時說到:每天都吃三明治有多無聊啊,為什麼不能有時候吃香腸捲或豬肉派呢?我女兒常常要求我食物不要都是一樣的。

除了上述兩者,有些家長同情學校,認為學生必須要在學校學習什麼對身體是健康的飲食。

艾利森坤拜說到:如果偶爾有香腸捲搭配紅蘿蔔棒以及一些蘋果,這樣還可以接受;但是如果每天都是香腸配洋芋片怎麼辦?

她補充道:「如果家長不能提供正確且健康的飲食觀念,那麼這件事應該就要由學校來做。

你知道嗎

所有在英國的學校都必須要提供免費的飲用水,並且全天候供應。且不能以自動販售機販售任何含糖飲料,巧克力,洋芋片或是糖果。

學校有義務提供外帶午餐餐盒的學生用餐的地點,該地點必須有家具以及監督措施,而且這些都不能收費。

然而,在以下狀況可以破戒……

在下列情況下,學校的規定可以先擺一旁(tossed aside)

  • 派對或是特節日中的慶祝時間。
  • 慈善募款晚會。
  • 對於良好表現或努力完成的表揚以及獎勵。

這樣的規定相信家長們不會因為小孩子因為表現良好獲得「本週好學生」殊榮,老師送給小孩一根巧克力棒而感到介意吧。

一般小孩便當裡面到底裝什麼?

來自愛丁堡的伊凡己奈娃(Evgenia Teplechuk)替他兒子準備的午餐餐盒裡有裸麥(rye)麵包做的三明治,以及巧達起司,番茄,小黃瓜還有芹菜以及雞肉,火腿或蛋。加上開水或水果慕斯(smoothie),一些水果或是紅蘿蔔棒。他並且提到因為在學校沒有適當可以加熱飯菜的設備,所以他能替小孩子準備的食物種類有限。

來自蓋茨黑德(Gatehead)的馬克胡迪今天則幫他的小孩準備一顆蘋果,一小袋餅乾,少量的洋芋片,一些起司以及起司三明治還有一罐水。他擔心這樣子的政策會讓小孩子只吃它所準備的食物中的其中幾樣,而導致小孩有飢餓的情況。

來自劍橋的丹妮拉坦卡(Daniela Thake)替他現年七歲的兒子所準備的午餐餐盒有,麵包,煙燻鮭魚三明治,一顆水梨,優格,一小包洋芋片以及一瓶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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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筆者以前在國中國小唸書的時候,記得在國小學校沒有營養午餐,家長可以在中午附近把便當放在一個校門口旁邊的集中區,中午的時候每班值日生會去拿便當,有些是家長自己送,有些則是家長跟一些便當店或是XX媽媽等等講好,幫其他小孩做便當。我到了國中2年級的時候才開始有營養午餐,之前一直都是吃便當,我覺得便當就是方便而已,真的不多便當店是好吃的,在有營養午餐之後,雖然好吃程度不見得有大幅提升,但是至少因為有營養師作控管,鹽和油的攝取量應該會比一般便當店低許多,不過在叫我回去吃一次的話,還是不要好了。


現在筆者也都只能吃一直不是很喜歡的便當店便當


回到本文主題,學校有沒有必要做此規定呢,筆者認為該規定立意良善,在沒有像現在我們國中小學的營養午餐之前,這是一個折衷的權宜之計,讓小孩不致於每餐都吃不健康的食物。


但是勢必增加學校行政上執法困難,而不同食物間有些模糊空間也不易做區別。老師除了教書之外還要身兼營養監督師嗎?這一點也值得思考。

本文翻譯自BBC NEWS
原文點我

http://www.bbc.com/news/education-41427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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