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

《工程契約法律實務》讀後心得

雖然念法律,但是對於工程法律的了解也僅止於民法承攬章節,這樣的情形下,就看了這一本書。其中幾章特別有心得的處,簡單列出整理。

名詞
  • 總價契約(通常使用)
  • 單價契約
  • 成本加工費契約


圖說&工程價目表的不同時該如何處理

金錢部分
  • 預付款(約定)
  • 工程估驗款(90~95%)
  • 保留款(3%)
  • 保固金(2%)


幾項問題

Q1:業主是否對保留款有優先效力?

爭點在於保留款之性質,究竟是以發生但未清償之債權
或是
尚未發生之債權或附條件之債權
因為有民法513條可以譽為登記抵押權之效力

法院實務80台上1576號判決:承攬契約成立時該債權既已發生,工作物完成時支付時點乃債務之履行期。

乙說:依據承攬契約報酬後復原則,暫付工程款僅減少承攬人之負擔,工程保留款系待全部完工驗收後合格始給付,涉及條件等,並非已經發生之債權。

若採法院上述的見解,定做人則可以優先於一般債權人優先受償

民法127條,承攬報酬及墊款請求權,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民法128條,消滅時效自請求權可行駛時起算。

何時請求權開始起算

  • 完工說:民法505條,報酬應於工作交付時給付之,無須交付者應於完成時給付,此說可避免承攬人不配合交付或拒不驗收。
  • 驗收合格說:因國內工程契約通常有雙方經驗收合格後,結算付清尾款,若僅完成工程之一部而後延宕,若採完工說則產生請求時效無從起算之困境。驗收合格應為請求支付工程款之重要條件。台中地院88年重訴字第97號:竣工交付,驗收合格並辦妥工程保固保證後,原告已得行使報酬請求權,時效及應起算。可知法院實務有採此說者。


Q2:工作物毀損滅失之危險負擔


天災毀損工作物或是
第三人丙的船撞毀工作物

原則依據民法508於受領前危險由承攬人負擔。
例外為第509條定做人指示不當或材料有瑕疵時。

若於非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但工作物滅失時,承攬人免付債務不履行之責任,但卻喪失對定做人之報酬請求權。此時,是否需要重做,民法沒有規定,有兩種可能。

  • 重作非不可期待或重作非需費過鉅(494三項):有重作義務但需給付報酬。
  • 重作係屬不能,可能欠缺必要材料或設備,或需費過鉅。民法225一項,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給付不能者,債務人免給付義務。


受領。民法510條,以工作物之性質無須交付者,以工作物完成時視為受領。
  • 甲說:工程實務上皆須驗收合格始可視為受領。
  • 乙說:若為房屋修繕或在定做人之土地上興建工作物則依條文規定無須交付。


定做人若不驗收,承攬人依據民法234僅負遲延之責。效果乃,承攬人僅就故意或重大過失負責,或以對承攬人更好的508二項完全不用負責來適用。

Q3:若工作物毀損係第三人所致,誰可以向第三人求償?

雖承攬人於承攬期間為該工作物之占有人,然占有並非完全之權利,且工作物所有權往往為定做人,縱然料件係由承攬人所提供,依民法811條規定附合後,定做人取得動產所有權。由此觀之,承攬人似乎並無權利遭侵害。

民法509條,因定做人之過失,致承攬物毀損滅失時,如承攬人及時告知材料瑕疵或定做人指示不當,仍可請求報酬或損害賠償等。於適用此規定時,應參考496條規定,若承攬人明知卻不告知者,即應限制其請求。且該明知之規定,應以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所應具備之注意程度,以免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結果。

工程工期之計算

  • 1.工作天
  • 2.限期完工
  • 3.日曆天


目前多採取日曆天計算。為假日是否應計算入。有三說
A.肯定說。因為此應為承攬人事先可知悉。
B.否定說。依勞基法,假日本是勞工休息日。
C.折衷說。周末算入(仍要上工),國定假日選舉則不必。

Q:若工期內雨天太多怎麼辦

若甲乙約定350個日曆天完工,期間共下雨109天,依據規定,土方需要曬後始能回填,依據工程慣例,下雨天之第二天亦無法工作。受影響之天數達161天。此時該如何處理。

我們應該先從工程逾期應該歸責於誰下手。可能的情況有
  • 歸責於業主,可能是無法取得工作用地,無法開工。
  • 歸責於承包商,如小包遲延時。
  • 不可歸責於雙方。A.不可抗力,如天災地變。B.通常事變,如第三人引起之工程損害。
  • 可歸責於雙方,即應依過之相抵處理。


一般而言,下雨天僅能算是自然現象,而非不可抗力。除非雨量或下雨之天數遠超越以往之標準。而確實影響施工,若確實如此,則可以依據民訴法397條情勢變更原則論處。要不然正常雨量應是可得預料的。

承攬報酬

承攬報酬可以分為
A.直接工料費
B.間接之各項費用及成本(管理費)

Q:若因可歸責於業主,工期延長,承包商之請求權基礎為何
  • 民法491一項:如情形非受報酬不能完工者,視為允予報酬。即為擬制報酬。
  • 民法240:若債權人遲延者,賠償保管費。
  • 民法507:定做人之協力義務
  • 民法227:不完全給付。


Q:保證廠商接手後之權利義務關係


一般工程契約中,保證廠商所簽者皆為連帶保證。(民法272)
連帶保證乃拋棄先訴抗辯權(民法745)

雖然丙代乙清償債務後,依據749條於清償限度內承受債權人甲對於乙之債權,但無法取得乙對業主甲之債權,例如工程款報酬請求權以及保證金返還請求權。

通常乙丙之間為民法528條委任關係,依據民法546條規定,丙得向乙請求其所支出之必要費用。但上述工程估驗款,保留款,保證金。如未特規定,仍然規乙所有。若是如此,相信保證廠商一定不願意接手工程。


可行之方式為丙將其對於乙依據民法546的求償權轉讓於甲業主將保證款等作為求償權讓與之對價轉讓給丙。嗣後甲則得以該求償全抵消乙對甲之債權。

本篇參考:王伯儉 工程契約法律實務一書

2018年1月17日 星期三

楚留香新傳—蝙蝠傳奇 讀後感

楚留香新傳—蝙蝠傳奇  讀後感
 

讀完這篇之後有種悵然所失之感,雖是武俠,縱然電光石火的武功招式令人炫目,俠骨柔情卻又更加縈繞於心揮之不去。

先不說楚香帥,胡鐵花,快網張三三人間互負生死的友情,故事中不論是主角配角抑或是路人甲乙丙,他們生命的故事多少為情所生,而多少又隨之而滅。

胡,高,金三人的羈絆,雖然這不是主線重點,但是他們三人間的故事可以說是最吸引我,對我來說又貫串整個故事的旅程。胡鐵花,高亞男以及金靈芝三人間難以訴說的情愫,娓娓道來愛這種東西,與迷戀是不同。而此二者是否又可以獨立而為存在。

愛情如星,迷戀如火。星光雖淡卻永恆,火焰雖短卻熱烈。愛情或還可以解釋為何而愛,而迷戀卻又近似瘋狂。

不能說金靈芝對胡鐵花的感情全為虛假的偽裝,但那感情終究難敵熱烈的熊熊火焰。而高亞男對胡鐵花的感情則又完全相反,就好比那螢螢星光。

而金靈芝最後的心情任誰也不得而知,筆者我猜想他是帶著複雜又決絕的心情,想與原隨雲一同共度永恆,而方法就是死亡。

而其中華真真對於楚留香,孤梅大師與原隨雲的感情又是另一個影響整個故事世界觀的一大關鍵。但他們的情,對我來說,還是被胡,高,金三人的光芒所掩蓋。

當愛對方越深的時候,就越不自私,同時也越為對方著想,也不瘋狂。」我想這也是胡鐵花在看著金靈芝落海時,希望其活下來的最後希冀吧。

華真真:「只要還沒離別時,能快快樂樂再一起,那為何要去想那些煩惱痛苦之事呢。」,這是何等豁達,同時也又把握當下的積極態度,並非是及時行樂,相反地,這應該稱作享受把握當下。

最後我的感想為,雖然情愛可能佔據我們生活中一段時間的心思,但此並非生命的全部,真正的情是與生活結合的。

生活中的點點滴滴,藉由情,將生活得空隙住滿,並且活在當下,把握當下的一切的人,是,物。最後還是重複本書最後一句,希望永在!

2017.01.17



2018年1月10日 星期三

小酌一杯可以增進語言能力?

小酌一杯可以增進你的語言能力嗎

假期中和三五好友小酌一下實乃痛快之事   

多了解一種語言可以讓你在生活中減少一部分的焦慮。

如果學習語言總是遇到障礙,在這一個充滿假期的冬季,過年以及聖誕節等。何不試一下酒精帶給你的勇氣(Dutch courage)

位於荷蘭,馬斯特賀禮特(Maastricht)大學的一份研究報告中,認為來一杯酒精飲料可以增加我們的信心,連帶地增進我們第二外語的表現。

有趣的實驗

在荷蘭,一群來自德國的留學生參加該實驗,他們被分為兩組。
  • 一組喝伏特加摻餐檸檬汁,
  • 一組則引用白開水。


當血液濃度達到最高值,相當於喝下500毫升的啤酒(5%),他們被要求做荷蘭語測試,測試人員為道地的荷蘭人,該測試結果也被研究人員記錄下來。

測試結果令研究團隊震驚,因為,相對於喝下白開水的測試者,喝下小劑量的酒精的測試者,他們普遍的測試分數都較高。

我們原先所訂的假設為,「喝下酒精的受試者主觀上將認為他們的測試成績會較好,但是客觀上的成績則很差」,但是結果竟然出乎意料之外。因為結果恰好完全相反。

這樣的結果也讓研究人員以自身經驗驗證,尤其是在他們跟同事聚會的時候。例如住在柏林的英國人凱特普萊斯(Kate Price),當她談到說德語的經驗時,他認為就像一個X等於Y平方的曲線(parabola),一杯黃湯下肚,你會有自信,再喝一杯你會說得更流利,而三杯之後,你將會醉倒在下一個轉角。

雖然實驗數據如上述顯示,但是研究者認為,再對此實驗下結論時,應該要更加小心求證。因為這是一個規模較小的實驗,所以我必須再以相同的方式測驗其他的數據才更加精確。他也想知道如果兩種語言間並非如同德語和荷蘭語系一般接近時,實驗的數據將會如何?

從上述實驗可以得到一個結論,就是適量酒精的攝取似乎對於語言的發音有幫助,但是他開玩笑地說:「會不會是因為喝醉的德國人說話就是比較像荷蘭口音XD」。

從過往的實驗考證下,1970年代,曾經有一項實驗,實驗受試者為英語母語者,他們被要求的測試語言為泰文。喝酒的受試者在此實驗中,也被記錄為有較高的語言發音成績。

焦慮

然而,我們知道酒精會降低我們的專注,認知以及行動能力,但是酒精也解放了我們對自我的限制。焦慮往往是會讓我們在說第二外語時,舌頭打結的一大主因,

馬斯特賀禮特報告中的另一位研究員也提到,酒精所造成的影響是因為酒精有讓我們緊張情緒放鬆的效果。喝一點酒後,通常我們會覺得有更放鬆的感覺,此時,使用第二外語也就可以降低說出口的焦慮。

安提瑞貝奇(Antje Rebecchi)是一位在柏林的紐約大學教授德語的教師,他的教學經歷超過14年,他認為焦慮在學習外語時佔據了很大一部分因素。

他認為焦慮是學習外國語言最大的障礙,人類的天性喜歡控制,不喜歡犯錯,同時也厭惡尷尬。這個問題點出在「不安全感(insecurity)。很多人認為如果我們的發音不標準,是一件很愚蠢的事情。如果我們在學習外語的環境中建立放鬆的氛圍,例如唱外語歌,或是玩遊戲等等娛樂。這樣對學習有很大的幫助,而且,重要的是,這些幫助不用借助酒精!

綜上所述,酒精可以降低焦慮。但是酒精可以讓我們更勇敢嗎,馬斯特賀禮特報告的另一位研究者指出,我們藉由德語測試,我們無法發現酒精和自信心增加有正向關聯。

在訪問攝取酒精的受試者,他們普遍認為他們並沒有因此感到自信。但是他們的確認為自己的焦慮感下降了。

當初實驗所持的假說為「一般人在酒後應該都會認為自己更有自信,表現得更好;但結果不然」。然而,實驗的結果我們卻發現,「酒後的勇氣」並不存在。相反地,人們的自我認知並不會隨著酒精起舞。

換句話說,語言的表現之所以在酒後會進步,可能是因為焦慮感減少,但並不是因為自信增加。

結論:酒精並不是表現好的保證

所以這項研究的結論告訴我們,不要把酒精當作語言進步的工具。波士頓醫學中心大學(Boston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的荷蘭德(Howland)教授也認同此觀點。

荷蘭德做過一項實驗研究,實驗內容為測試酒精對人類的表現到底影響為何。藉由海軍的模擬航行表現,在酒精下的影響觀察。他的結論是—酒後的勇氣乃自欺欺人

實驗中,有兩種情形發生,第一,在攝取低於安慰劑(placebo)劑量的海軍表現遠高於喝酒的海軍。第二,喝酒的海軍認為他們的表現比平常好。這酒是酒後勇氣的真諦。總之,喝酒會讓我們有,「我很棒!!!」,的錯覺。


最後,馬斯特賀禮特報告的研究者不希望蓋棺論定『表現與酒精的直接關聯』。同時也不是想要推翻(downplay)長久以來認為酒精的負面作用。我們只是想藉由實驗下固定的變因來討論短期的效果。我們也不是想要認為酒精對於外語表現是個催化劑。最好還是努力用功,去當地的酒吧跟外國人聊天,不管有沒有喝酒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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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中和三五好友小酌一下,相信是個痛快的事。酒精確實有帶給人放鬆的感覺,可以讓平常的壓力釋放些許,不過也不應該沉迷於酒精。

筆者我也不常喝酒,只有在好朋友聚會時會偶一為之,像是最近也在連續假期中,和認識十年的好友小酌一番,暢談學生時代的趣事。

不過還是要提醒大家以及自己,喝酒不開車,酒喝多傷身!

本文翻譯自BBC Capital
原文點我
http://www.bbc.com/capital/story/20171218-can-festive-cheer-boost-your-language-skills

2018年1月3日 星期三

為什麼西裝不會退流行

為什麼西裝不會退流行
 
倫敦市中心西裝街--莎薇街(Savile Row)一角
白領上班族每天都必須西裝筆挺進辦公室,這項傳統在17世紀就開始了,西裝真的如此經典不退燒?或是他也有沒落的一天呢。這一篇帶您討論。

倫敦市中心的莎薇街(Savile Row)是男士西裝店指標性的聚集地,知名的西裝品牌皆會在此展店。亨利普爾(Henry Poole & Co)這間公司也不例外。

亨利普爾這間店可以追溯自1806年,經過了一兩個世紀,英國時尚西服成為國際性的趨勢,尤其對於正式(sombre)的西裝更是如此。但是為什麼呢?

一套亨利普爾定做西服要價約5300美元,相當於新台幣15萬元左右,一般人可能會認為這樣量身訂做(bespoke)的西服是給奢華的社會菁英所穿,但是公司經理賽門坎迪卻不這樣認為。

坎迪的理由是:訂做一套西服是非常實用的,紳士們因為穿上合身的衣服覺得舒服並開心。現在很多人因為工作忙碌,沒有時間一間店一間店的逛(traipse),並找到合適的衣服。雖然我們的訂做衣服要價不便宜,但是如果十年下來,你還是會留下我們家的這一套衣服,這樣的價錢是很合理的。

最初西服套裝是在17世紀開始出現,在20世紀時,是我們所看到近代的西服形式的雛型,那時的外觀和我們現在看到的大同小異,從英國延伸到各國菁英,最後甚至一般人都會穿著西服,最後甚至女性也發展出適合女性穿著的套裝。

紐約的時尚科技博物館執行長史黛拉(Valerie Steele)認為西裝的魔力在於,她的時尚性,除了時尚之外,他也看起來簡約,並且視情況具有一定的功能性。總之,西服這個意象在我們腦海中浮現(connotation)了時尚,功能以及社會地位。

談到時尚西服的起源,設計師保羅史密斯可以說是西服界的教科書。他幫諸多名人製作西服,例如英國著名團體披頭四(Beatles)

史密斯說他每天都穿西服,連周末也不例外,他1979年在他的工作室時說,西服真的是和我特別有緣。在我那個年代,西服為商人所穿,或是在特定場合,例如婚禮喪禮或是面試時。但多虧史密斯以及其他設計師,例如亞曼尼(Giorgio Armani)等,將西服從傳統窠臼中跳脫出,綻放新火花。

曾經我軟化了西裝的材質,因為有些人覺得經典款式的西裝過於僵硬不好穿,尤其將肩墊軟化,讓西裝更好穿,尤其在有些人會在西裝外面套一個單寧夾克,創造休閒西服風格。史密斯也說到,有些年輕人喜歡更加前衛的西服,例如有著白色條紋的西服,甚至黃色條紋的也有它的市場。

在史密斯力求創新,希望人們穿上獨樹一格西裝的同時,經典的款式依舊雋永。英國布萊頓行宮的時尚館長馬丁費爾(Martin Pel)認為,西服是一種平等化的工具,例如在商談商業合約時,你不會因為對方服飾猜測對方的身分地位資歷等,一切公事公辦。

史黛拉也同意這種說法,他認為穿上西裝給我們一種感覺,就是它並不特立獨行(conspicuous),穿上西裝時,一切都是那麼適當,這是非常重要的。

史黛拉也引用時尚名家安海倫德(Anne Hollander)的觀點,海倫德認為,西服如此歷久彌新的原因乃,穿上西服,一個人的體態頓時會有理想化的感覺。藉由肩墊,以及其他部分的剪裁修飾,你可以頓時成為一個好看身形的複製品(facsimilie)同時遮掩你身上的一些缺陷。

在二戰時期,白領工作服的剪影(silhouette)意象對西服的歷史有著時代性的轉變,因為當時男性的工作都必須由女性來承擔,同時西服也一併概括承受。女性們不穿毛衣上街,而是穿著改良後的西裝,也就類似於我們現在看到的女性套裝,商業上女性穿著套裝目前已不在少數。

制服化

歷史上功利使用服裝也成為一種權力的象徵。西元1966年中國文化大革命時,毛澤東發布的命令,對於人民各種生活的細節有著詳細的要求,什麼可以閱讀,什麼是被禁止的,甚至連衣著也受到監理。

我們現在所熟悉的毛氏衣服,也可以稱作中山裝(孫中山相信不用我多做介紹,大家每天在用的100元上面都也他),不同職業的人民必須穿著特定顏色的衣服。文化大革命時期只有三種衣服可以穿,藍色的乃一般農民,灰色為黨內人員,綠色則為人民解放軍的制服。

所以,現在西方民主社會文明中,西裝還可以持續多久呢?西蒙認為,在商場上,穿上西裝,討論投資一項事業,或討論計畫會議等,這是一種尊重,肯認這是一項在生命中你所重視的事情。

馬丁費爾說到,我不認為西裝會退流行,因為他是如此簡約雋永。不論是每天上班的穿著,或是只有在特殊場合才使用,我不相信他會消失。


最後,史密斯說,不論你是13歲的年輕人,或是是100歲的人瑞,還是搖滾巨星,抑或是學生,都可以找到適合你的西裝

本文翻譯自BBC Captial
http://www.bbc.com/capital/story/20171215-the-real-reason-we-love-a-suit

內在原力(Inner Force) 9個設定活出最好的人生版本 讀後心得

  內在原力 (Inner Force)  9個設定活出最好的人生版本   讀後心得   內在原力封面  作者  愛瑞克 很久沒有寫讀書心得了,剛好被推薦這一本愛瑞克愛大所寫的書,就趁這個時間 ( 大年初二初三 ) 看完並將讀書心得完成。以下將書裡面對書蟲筆者我很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