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6日 星期日

網路閒逛(cyberloafing):浪費時間以及充電再出發(rejuvinate)的那一條界線


網路閒逛(cyberloafing):浪費時間以及充電再出發(rejuvinate)的那一條界線 

我們都會上網閒逛,有研究顯示上網閒逛可以增加工作效率,但是這樣有可能變成工作怠惰嗎(slacking off)
 
台北市松山彩虹橋  攝 於2020.2  出差地點旁的夜景
史蒂芬妮(Stephanie Andel)是印第安納大學心理學系的助理教授,當她因為在看電子郵件,學生的作業,或是學術文章雙眼無神時(glaze over),她會在每一小時到兩小時之間開網路逛逛臉書或是網站。

史蒂芬妮並不孤單,研究顯示,一般人在工作間可能從工作中被私人電子郵件、社群網站或是其他的網站吸引,從一周幾小時到一天幾小時都有。有6成的人承認在上班時間會逛社群網站。根據網路公司Udemy統計,大約有三分之二的人說臉書是占用最多時間的網站(time-sink)。內華達大學的一項研究也顯示,這樣的情況,就稱為網路閒逛(cyberloafing),每年減少公司行號850億美元的收入。

謝菲爾德大學心理學博士Sirois認為,一般來說,網路閒逛會被認為是負面名詞,認為這是拖延工作(procrastination)的一種表現,覺得這是在逃避工作。但是最新的研究顯示,網路閒逛在某種程度下是可以幫助重新專注於工作,可以幫助員工蓄積能量繼續工作,稱作「心理抽離(psychological detachment)」。
 
台中清水眷村,這張很像禪繞化的集合   109.2
老闆當然知道員工分心會降低生產,所以
  • 有些老闆會封鎖某些網站,
  • 有些老闆會制訂比較嚴格的網路使用方案,
  • 有些老闆則是信任員工,讓員工自己決定適當的方式完成工作。
但是到底多少網路閒逛的時間是可以充電而不會造成工作怠惰的呢?

多久是太久?


紐約資產科技公司Squarefoot的總裁喬納坦認為,不管公司規定如何,員工會適時的怠惰,如果員工是因為整個早上的工作,她下午有兩種可能
  • 可能她會開著表格發呆,
  • 可能直接休息幾分鐘,

長期來說,直接休息應該是比較好的做法。

Sirois認為,關鍵問題在於,會不會短暫的休息變成拖延工作。區分「暫時離開工作充電」和「逃避工作」應該要明確區別。

史蒂芬妮認為,我們難清楚的知道這一條界線在哪裡。根據她的研究,網路閒逛可以讓員工開心並且蓄積能量繼續工作,而且可以對抗職場上的負面能量。但是她也認為,這有幾個先決要件,包含
  • 公司組織類型
  • 工作的環境以及型態

網路閒逛對受薪階級可能影響較少,尤其是對必須在時間內完成定事務、領取時薪的員工來說更是如此。因為這樣更會讓這些員工在工作時壓力更大。因為—
「每一分鐘的網路閒逛就會壓縮到他們真正可以完成工作的時間」。

老道明大學Old Dominion University的助理教授安德魯研究顯示,短暫的抽離工作可以幫助員工充電並且長期來說對員工的生產力有正面的幫助。但是我們仍然不知道最佳的抽離時間到底是多少,因為多久的時間可以達到完整充電並且可以面對下一個工作還尚未確定。目前最好的假設是,「在你感到疲倦或是精疲力竭時,可以讓你的注意力移轉到另一件事情的時間」。
 
饒河街夜市,出差地點的旁邊,第一次去,攝於2020.2.14情人節,當天也算是一直被閃
2019年,安德魯和她的同事有一個實驗,將受試者的抽離工作時間分三組—
  • 一分鐘、
  • 五分鐘、
  • 九分鐘。

抽離時間也分別從事三種不同的活動。
  • 看有趣的影片
  • 看冥想的影片
  • 作文字字卡遊戲。


雖然暫時的抽離可以幫助員工感覺到更加的有精神,感覺更加的謹慎細心(attentive)。但是實際上員工無法回復到抽離前的工作狀態,所以安德魯說她不敢用「最佳的抽離時間」來形容任何抽離。
同時,安德魯的實驗發現,
在看有趣影片時,時間越長,員工感覺到的享受越大,同時疲憊越少。
同時看有趣影片以及冥想影片的員工,增強了心裡的抽離,這也是員工想要抽離的初衷。
同時安德魯的實驗也警告(caveat),「不管是1分鐘、5分鐘、9分鐘的時間,員工都難以回復到原先的工作注意水平,也只有在觀看5分鐘的有趣影片員工覺得更加有精神去工作」。

遲延工作研究者,博士Sirois認為,延長休息時間去重新調整(recalibrate)自己是必須要謹慎的,每次的調整是必須要合理的。每次15分鐘的休息讓頭腦恢復彈性,變成糊狀(mush)是好事,但是如果你發現你的認知告訴你需要更多的15分鐘,這就有點危險。如果你設定了休息時間,而且你又超過了這個時間,這就叫拖延(procrastination)了。

新加坡大學有關遲延學的教授薇薇安林(Vivien Lim)認為,適當休息的長度因人而異,而且員工不是機器,也沒有辦法一職在工作日連續不斷得工作,我並沒有辦法給一個帝王證據(empirical evidence)說到底多久的網路閒逛是最好的。但是根據我的經驗,大概15-20分鐘是足夠的,但是還是—因人而異。但是如果超過30分鐘,就有可能與工作產生銜接上的困難,再回到工作時會有斷點。

史蒂芬妮又說,時間是關鍵,如果有壓力的員工可以藉由分散(sprinkle)零碎的休息時間,搭配固定較長的休息時間(像是午休),或許可以讓整體的身心狀況更好,我會假定(postulate)員工這樣可以較不會疲勞,直到當天工作結束。
 
台中舊街景一隅 攝於2020.1

應該設限制嗎


員工一職都是網路閒逛議題首當其衝的人員,研究報告指出,97%的男性員工以及85%的女性員工都認為網路閒逛在某種程度應該是要被允許的。

史蒂芬妮最後說道,我覺得這些短暫的休息將一個工作天分割,可以提供我更多的能量去更努力工作,工作更久。這樣的短暫休息可以讓員工回到工作時有新的想法,可以有新的觀點而且更能夠解決工作,特別是有關解決問題或是創意的工作。

Squarefoot的總裁喬納坦認為,員工不應該被限制網路使用,我們是設定目標讓大家都可以去達成,只要員工可以做到,我們都是非常有彈性的。

另一分調查也顯示,如果封鎖員工閒逛社群網站,可以減少員工網路閒逛的時間一半以上,如果一個星期原本4個多小時,可以減少到2小時。
  • 有些公司是禁止所有非工作的網路使用,
  • 有些則是有部分限制。

然而,有另一份報告顯示,如果開放社群網站使用,員工可能獲得的工作滿意度將提高,這也間接的可以提升生產力。

解決問題根源(tackling root causes)

雇主跟網路閒逛有關嗎,博士Sirois認為,網路閒逛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員工在職場上不開心,威斯康辛商業學校也支持這樣的論點,認為如果員工頻繁的網路閒逛,可能是因為她在職場上沒有被公平的對待。

史蒂芬妮也發現,網路閒逛可以是從職場壓力或職場霸凌而來,當她在研究員工網路閒逛的原因時,她發現
在職場上被霸凌或壓力的員工,有四分之三會網路閒逛。
在職場上沒有受到霸凌的員工,只有61%會網路閒逛。
所以老闆在處理網路閒逛的時候,應該也要一同處理會造成網路閒逛的原因,不能只治標不治本(you don’t want to address the sympotoms; you want to address the root issue.)

在探討網路閒逛時,確保有一個公平的工作環境是所有老闆的目標,也是一個重要的先決因素。如果規定太嚴格,員工還是會藉由其他方式想辦法上臉書,如果太寬鬆(lenient),有些人會沒有辦法抗拒閒逛(dawdling),最後,老闆還是必須要決定一個適當的網路閒逛時間或數量。

一起買的咖啡  攝於雲林虎尾20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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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篇已經是這這12個月以來第一篇的網路文章翻譯了,也是經過對筆者來說一位很重要的人提醒下繼續的系列,因為最近都是寫有關工作的文章,英文文章翻譯就變少了,在某次聊天討論時她提到,是不是最近都比較少英文文章翻譯了,筆者也才驚覺,真的耶,好久沒有了,所以基於這樣的原因下,就有了這篇文章翻譯。這一兩年應該也還會是筆者這邊變動較大,也需要作決定,需要多溝通討論的時期,希望所有的決定,所有的討論都可以不忘初衷,和所有的夥伴、家人、朋友、身邊的人們繼續前進。

回到主題到底要不要網路閒逛,筆者也不敢下定論,但是身為辦公室工作的筆者,認為如果要閒逛,一定要設好時間限制,不要超過,才可以保持工作的連貫性。

文章從BBC worklife翻譯而來,原文點我

2020年2月8日 星期六

夫妻外之第三人是否可確認確認婚姻無效探討(nullity of marriage)

夫妻外之第三人是否可確認確認婚姻無效探討 

情境:有一位伯伯60歲過世了,無留有子女,曾經在30歲的時候結過婚,結婚對象是大陸籍女子,婚姻配偶欄上面仍是這位大陸籍女子。但是在結婚後兩人並沒有實質婚姻關係,也就是沒有一起居住等,目前伯伯的家屬且完全聯絡不上該名女子,該女子亦未主張繼承權。現在伯伯留有遺產,伯伯的親弟弟認未這段婚姻是假結婚,並且想要處理伯伯的遺產,該如何解決?
 
高雄果貿社區,1960年左右完工,是台灣少見且壯觀的集合式住宅代表
很多網美會來這邊拍照攝於2020.01
確認婚姻無效之訴VS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

最高法院八十六年度臺上字第四八三號判決
「民事訴訟法第五百六十八條第一項所定婚姻無效之訴與確認婚姻成立或不成立之訴,兩者不同。所謂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係主張無結婚之事實,而有婚姻之形式;至於婚姻無效之訴,則係主張有結婚之事實,而其行為無效而言。」

有舉行公開儀式,就有結婚的事實。
修法前,如果沒有公開儀式,要打的話就要用「確認婚姻不成立之訴」。(但筆者也是有看到用無效方式的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5年度婚字第347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婚字第785號也是一樣辦妥登記,有結婚的形式,但沒有公開儀式)
修法前,如果是假結婚,沒有結婚的合意,要打就要用「確認婚姻無效之訴」。
 
嘉義市秀泰廣場旁的假日之森,假日有許多人會來出遊,攝於2020.01
(筆者當天還有回味一下,吃旁邊的北楓彎豆冰)
目前民法988規定,婚姻無效只有三種情況:
  • 重婚(985)
  • 違反近親婚(983)
  • 違反登記+證人要件(982),修法後證人未備齊或不符要件(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婚字第694號,證人非親見或親聞兩造當事人確有結婚真意)


如果雙方沒有結婚的合意應該還是會被認為無效。
修法後登記結婚目前應該不會有婚姻不成立的訴訟。(如論述有誤煩請告知)

結語: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和無效好像實務上不會區分那麼多,主文都用確認婚姻關係無效來解決。

婚姻關係無效可不可以由關係人提出,是可以的,有一個判決可以參考

台南地方法院105168號民事判決
這個判決很有意思,

案例事實是這樣子:
男子龔先生與周小姐於民國89年在中國結婚,但龔先生只是為了賺仲介公司人頭費,無結婚真意,
後來被查是假結婚,龔先生一審判刑3個月。
後龔先生105年死亡,龔先生父親龔爸因兒子與假媳婦還有婚姻關係,原告龔爸,為龔先生合法繼承人,而欲至勞保局申領龔先生勞保遺屬津貼時,竟因周小姐仍保有該不實之妻子身分,致使龔爸無法辦理領取手續。所以向法院訴請兒子與假媳婦婚姻無效。

家事事件法52
「確認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確認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夫妻之住所地法院。
二、夫妻經常共同居所地法院。
三、訴之原因事實發生之夫或妻居所地法院。
當事人得以書面合意定管轄法院,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
第一項事件夫或妻死亡者,專屬於夫或妻死亡時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所以這一件應該要以龔先生死亡時之住所地管轄。

家事事件法第3
「下列事件為甲類事件:一、確認婚姻無效、婚姻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事件。」。
家事事件法第39條:
「第三條所定甲類或乙類家事訴訟事件,由訟爭身分關係當事人之一方提起者,除別有規定外,以他方為被告。
前項事件,由第三人提起者,除別有規定外,以訟爭身分關係當事人雙方為共同被告;其中一方已死亡者,以生存之他方為被告。」。

所以本件龔爸可以用關係人身分對現生存之周小姐提起。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婚字第163號和上述案例也很像。
 
高雄見好友,酒吧一聚2020.01

這一件因為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準據法適用中國法,所以認定婚姻無效。
但是若本件,是在台灣結婚呢,證明有沒有結婚的真意是個困難點!

如果在外國結婚
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47
「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之本國法時,依共同之住所地法;無共同之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
本件原告、被告分別為我國國民及泰國民,且雙方已依照我國相關法律向我國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則本件婚姻關係最切地即為我國。還是可以適用台灣法律。

目前來說,如果是為了賺取人頭費,無結婚真意,不管在大陸(臺灣新北地院105年度婚字第708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適用大陸法)、台灣、他國(臺灣台北地院108年度婚字第79號,泰國,適用我國法,因在我國登記,最切地法,刑事部分應該可以易科罰金)結婚,應該都可以用確認婚姻關係無效來進行訴訟。

至於因假結婚經自首經判刑確定者,依內政部於931230日以台內戶字第0930110540號函釋示:「依案附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判決書理由欄已明確記載莊坤先生與胡莉女士並無實質之婚姻關係,是以本案莊先生申請撤銷結婚登記,戶政事務所應依行政程序法第一章第六節之規定,依職權審認之,當事人無庸再向法院訴請民事判決,確認婚姻關係不存在確定後,再憑辦撤銷結婚登記」可資參照辦理。是以兩造間之婚姻既然不成立,則當事人之一方於刑事判決確定後,自得向戶政機關為撤銷登記,毋庸再向法院訴請確認婚姻關係不成立或離婚之訴。而戶政事務所亦應依照上述內政部之函示不得拒絕當事人撤銷婚姻登記之申請。
台中車站一景2020.01真的跟筆者高中時差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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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要貿然地為了領取一點點的人頭費而因此背上刑事責任,將來別人在幫你處理遺產的時候才不會很頭大。這是一件筆者在法律諮詢(108117)時當事人詢問的案件,藉這個機會將這類案件整理,如果有遇到相關的問題,不妨嘗試循著這個方向試一下。

婚姻案件目前也承辦了一些,目前覺得如果牽扯到探視權的時候,要事前把探視方案定清楚,才不會事後雙方起爭執。














內在原力(Inner Force) 9個設定活出最好的人生版本 讀後心得

  內在原力 (Inner Force)  9個設定活出最好的人生版本   讀後心得   內在原力封面  作者  愛瑞克 很久沒有寫讀書心得了,剛好被推薦這一本愛瑞克愛大所寫的書,就趁這個時間 ( 大年初二初三 ) 看完並將讀書心得完成。以下將書裡面對書蟲筆者我很有感...